本招标项目崇医大健康创新项目已由******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1-500107-04-05-70515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街道科园四街70-1号、70-2号的科研用房(IJ座)和52号的生物生化产业园厂房(K座)。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升级改造范围为位于九龙坡区科园四街70-1号、70-2号的科研用房(IJ座)和52号的工业仓储用房(K座),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5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改造更新IJ座、K座的工******消防系统等。IJ座为一栋地上7层的高层丙类工业厂房,改造总建筑面积约为22925.00平方米。K座为一栋地上7层、地下1层的高层丙类工业厂房,改造总建筑面积约为12890.08 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40264.7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2244.69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相关的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和红线范围外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施工(包括符合BSL-2+及以上标准的生物生化实验室、SPF级动物实验室等),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管线迁改、临时水、电、气实施和废水废气处理,永久水、电、气增扩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设计及施工)等。配合办理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交通等手续办理,向发包方提供临时设施,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工程竣工验收等直至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质量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工作。具体范围为:
2.4.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
2.4.1.1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包括红线范围内和红线范围外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和所有深化设计(包含水、电、气的增扩容设计、高压、低压配电深化设计审核及相关费用)(包括符合BSL-2+及以上标准的生物生化实验室、SPF级动物实验室等),室外景观设计及方案和效果图。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和设计论证等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包括设计驻场服务(一周不少于三次)、专项论证及费用)、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所有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2.4.1.2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配合:包括配合项目业主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报审、专项评审及标准认证(包括符合BSL-2+及以上标准的生物生化实验室、SPF级动物实验室等)工作,项目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现场设计服务工作(包含不限于设计交底、设计图纸答疑、施工过程巡场报告(次数不少于5次),参加建设过程及完成的各类施工验收工作以及配合结算审核等工作。
2.4.1.3 提供预算编制及审核所需要的经过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图纸。
2.4.2 工程施工:以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图为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包括符合BSL-2+及以上标准的生物生化实验室、SPF级动物实验室等)******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环境等,实验室操作台、电梯等相关设备的供货(采购,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3 EPC 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办理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自设计任务书下达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送施工图审查机 构审查;
施工工期:K分区及I、J分区7楼 135日历天。I、J分区剩余部分15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2-25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2-26 19: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3-14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 | ******有限公司(代理业主)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85号1512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301室 |
联系人: | 唐老师 | 联系人: | 何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崇医大健康创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有限公司 | ******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999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4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8765 |
******有限公司 | ******银行九龙坡支行 |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717 |
******有限公司 | ******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387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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