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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维护费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北京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北京
源发布时间:2025-02-21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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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维护费

项目编号/包号:TC250R04X

******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  “■ ”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 “□ ”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


 

第一章   采购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_TC250R04X/1_

2.项目名称:_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维护费_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213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213 万元

5.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维护费

213

1

******服务中心18000份人事档案和22000份归档材料的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要求:1、供应商负责提供档案数字化加工所需的全套专用档案数字化设备; 2、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区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发〔2012〕300号)要求,对人事档案和归档材料通过高速扫描仪将纸质档案分类扫描成电子档案,完成数字化加工。 3、完成数据迁移服务,确保数字化加工成果迁移至市级运行平台,并与“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信息系统”对接后正常运行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_____/_____。

 

三、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版)

1.时间:_2025_年_2_月_8_日至_2025_年_2_月_13_日,每天上午_08_点_00_至_12_点_00_,下午_13_点_00_至_17_点_00_(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线上下载招标文件,线下开标评标。

相关操作如下:

(1)办理CA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5)证书驱动下载:

1)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2)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

3)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

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纸质版)

截止时间:_2025_年_2_月_19_日_14_点_00_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6层第*会议室(具体会议室以当天6层大屏幕信息为准)_。

 

五、开启

时间:_2025_年_2_月_19_日_14_点_00_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6层第*会议室(具体会议室以当天6层大屏幕信息为准)_。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_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_。

2. /

3.本项目拟采取半电子化招标流程,即线上购买采购文件和缴付标书款、投标保证金,线下完成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及磋商小组评审工作。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_

    址:_北京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A座_

联系方式:_黄振纲010-******_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_

    ******学院南路62号_

联系方式:_010-******_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_王昭旭、党杰_

      话:_010-******_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 ,如有矛盾 ,均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条目

内容

2.2

项目属性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工程

2.3

科研仪器设备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1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_______________

考察地点:___________

磋商前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_______________

召开地点:___________

4.2.5

标的所属行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标的名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同“第一章 采购邀请”中项目名称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2

报价

报价的特殊规定:

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11.1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

01包:0元。

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及方式:

保证金线上缴纳流程:

   1 网上登录/免费注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务必在本项目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页面右侧的【供应商入口】进行登录、提交资料并免费注册。

   2 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通过【我参与的项目】找到本项目标包,点击【缴纳保证金】按钮,选择电汇,点下一步按钮获取保证金虚拟账户信息;

   3 供应商根据自动生成的唯一虚拟账户信息,按采购文件要求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电汇保证金至该虚拟账户

   4 供应商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及退还情况。

   5 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虚拟账户均是唯一的,即同一个项目的不同供应商虚拟账户信息不一样;同一供应商不同项目的虚拟账户信息也不一样,请勿泄露虚拟账户信息(特别提示:同一虚拟账户出现不同供应商汇款,即视为串标,请妥善保管虚拟账户信息)

:

1、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

2、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统一服务热线:400-092-8199************,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30分到17点。

11.8.5

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12.1

响应有效期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_90_日历天。

20.1

确认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_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得分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技术指标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_

23.5

分包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

23.6

政采贷

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

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

20238 ************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 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

24.1.1

询问

询问送达形式:_现场送达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资料_

24.3

联系方式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有限公司二部八处_

联系电话:_010-******_

通讯地址:******学院南路62号_

25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_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_

缴纳时间:_同发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间_

14.2

纸质版副本份数量

12副(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4.3

响应文件电子版

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 壹  份(U盘或光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Word/WPSPDF格式及盖章版扫描件。

标识:应填写在光盘、U盘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信息。

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封套上标记“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

14.3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代号、标段)      磋商响应文件在            分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须知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

1.1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团体 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 购邀请》。

1.2     供应商(也称 申请人 ):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 :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 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3.1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 、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 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 ,影响响应文件编制 、报价准确性 、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4.1     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4.1.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4.1.2  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响应,则具体要求见第四


章《采购需求》。

4.1.3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 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 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 119 号文)、《关 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 248 号文)。

4.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2.1    中小企业定义:

4.2.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   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   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   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   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 2011 〕300  )、《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015〕309 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   行。

4.2.1.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

( 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 ,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 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 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 ,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 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2.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 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2.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2.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  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  ******管理局、直属煤矿  ******管理局,各地(设  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  ******管理局的企业。

4.2.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4.2.3.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4.2.3.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 合同或服务协议;

4.2.3.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2.3.4******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 ******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2.3.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以下简称产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 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4.2.3.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1  8  级)》 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4.2.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4.2.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3.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 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 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 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 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4.3.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    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    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

4.3.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 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响应无效

4.3.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 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 审标准》(如涉及)。

4.4     正版软件

4.4.1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   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   ******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   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 国权联〔2006〕 1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 国办发〔2010〕47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   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 号)。

4.5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4.5.1    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 年第 1 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 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 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 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

4.6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4.6.1    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  ******财政局北京市  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  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 )。本项目中涉及涂料、 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 ,属于强制性标准的, 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VOCs 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  第四章《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 具体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7  采购需求标准

4.7.1    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 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 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本项目如涉及商 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7.2    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 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 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5   响应费用

5.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

6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 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 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响应无效

7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 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 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的编制

8   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

8.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 ,也 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 。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 ,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 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8.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   除专用术语外 ,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 附有中文解释 。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 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 ,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未附中文翻 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响应文件构成

9.1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 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9.2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 实质性格式 ”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 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 ,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不得自行添加与 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 ,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 质性响应 否则响应无效 。未标记 “实质性格式 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 提供格式的内容 ,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9.3     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9.4    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 ,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 的偏差和例外 。如第四章《采购需 求》 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9.5     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0 报价

10.1  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10.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 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0.2.1  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  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 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 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

10.2.2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10.3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 、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0.4  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

11 磋商保证金

11.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自愿超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响应文件不做无效处理。

11.2  ******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1.3  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

11.4  供应商除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 ”,还需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 ”。(本项目不适用)

11.5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

11.6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 ,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 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7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 ******银行保函 、担保机 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 ,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 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1.7.1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 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 证金;

11.7.2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

11.7.3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

还。

1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1.8.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1.8.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8.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的;

11.8.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1.8.5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响应有效期

12.1   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 内保持有效 ,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

13 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 响应文件正、副本封面和文件中的规定部位,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签名章)。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3.2 除满足正文及格式等相关要求外,签字、盖章的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地方加商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签名章)。如技术标采用暗标的,正本应当加盖申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签名章);副本不得出现任何字样和标识(包括封底和侧封),正文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徽标、业绩、荣誉或人员姓名等。

 

     响应文件的提交

14 响应文件的提交

14.1 供应商须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第一章 采购邀请”中列明的地址完成响应文件的递交。

14.2 响应文件数量。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14.3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密封袋(或密封箱、牛皮纸包裹)密封,封口处用封条密封完好,并在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磋商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应单独密封,密封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5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5.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纸质文件。

16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应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评审

17 响应文件的开启

1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

17.2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 ,可以向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 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

17.3  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拆封、评审。

17.4  本项目不公开报价。

18 磋商小组

18.1  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 体评审与磋商事务 ,独立履行职责。

18.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 ,采 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 、受贿 、欺诈等不良 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9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9.1  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确定成交

20 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  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

21 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

2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 ,在北京市政府 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21.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采 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 ,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2 终止

22.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2.1.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2.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1.3  除了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 ,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 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 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的情形外,在 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 3 家的。

23 签订合同

23.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 、规格型号 、采购金额、采购数量 、技术和服务 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3.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3.3  联合体成交的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就采购合同约定的 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3.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3.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 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 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 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否则响应无效 。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 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3.6  “政采贷 ”融资指引: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4 询问与质疑

24.1  询问

24.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提出形式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4.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 ,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4.2  质疑

24.2.1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4.2.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2.3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2.4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4.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5 代理费

 

25.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程序和方法

 

1   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1     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 中规定的内容,对 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 。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 《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磋商小组应当告知 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2    《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 “实 质性格式 ”文件。

1.3    《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

资格审查要求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格式要求

 

 

1

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1-1

 

 

 

 

 

 

 

 

 

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 有效的 “营业执照 ”;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 “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 ”;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 “执业 许可证 、“登记证书 ”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 份证明。

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 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 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银行、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格式要求

 

 

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 机构 ,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1-2

供应商资格声 明书

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资格声明书》。

格式见《响应文 件格式》

 

 

 

 

 

 

 

 

 

 

1-3

 

 

 

 

 

 

 

 

 

供应商信用记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

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 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  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 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与 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其响应无效 。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 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无须供应商提 供,由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查 询。

 

1-4

法律 、行政法 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2-1

中小企业政策 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2-1-

1

 

 

 

 

中小企业证明 文件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提供如下资料:

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 ******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

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  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

 

 

 

 

格式见《响应文 件格式》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格式要求

 

 

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采购 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

 

 

 

 

 

2-1-

2

 

 

 

拟分包情况说 明及分包意向 协议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 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 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 否则无须提供。

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 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格式见《响应文 件格式》

 

2-2

其它落实政府 采购政策的资 格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本项目的特定 资格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3-1

 

 

 

 

 

 

 

 

 

 

 

本项目对于联 合体的要求

1 、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且供应商为 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 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 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 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 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与响应 文件其他内容同时提交。

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 1-1、1-2 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 应满足本表 3-2 项规定。

3 、本表序号 3-3 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 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 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 明文件。

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 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6 、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 ,则 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 ,供应商不 得为联合体。

 

 

 

 

 

 

 

 

 

提供《联合协议》原件并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格式要求

 

 

3-2

政府购买服务 承接主体的要

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不属于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格式见《响应文 》“ 1-2 供应商资格声明

 

 

3-3

 

其他特定资格 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均应当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磋商保证金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 金。

 

 

1.4    《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

未联合体投标

符合“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及须知规定

不允许

2

磋商保证金符合要求

符合“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及须知规定

不允许

3

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

符合“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及须知规定

不允许

4

磋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符合“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及须知规定

不允许

5

项目实施周期是否符合要求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不允许

6

重要指标 “★”条款要求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允许

7

其他

/

无磋商文件中所列无效响应情形、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符合性审查要求

 

2   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

2.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2   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应当及 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 ,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 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2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 “不允许 ”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 “允 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 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 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 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5.3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6   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 。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 通知。

2.7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 、服务要求的 ,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 、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 ,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 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8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9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 ,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   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

3.1   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 ,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 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 。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 ,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

3.2     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2.1   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                  

无,按下述 3.2.2-3.2.6 项规定修正。

3.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以大写金额为准;

3.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2.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2.6  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响应无效

3.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 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 条规定 情形的 ,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否则,评 审时价格不予扣除。

3.3.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 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_10_%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 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 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_4_%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3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 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4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3.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 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6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3.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

3.3.8   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 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3.9   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_/_。

4   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4.1    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

4.2   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4.3    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

4.4   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 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

4.5   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 );

4.6   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4.7   其他:_/_。

5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1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 ,是 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5.3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

6   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

6.1   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 规定 ,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 选人的排名顺序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响应文件满足竞争 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 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 舍五入。

6.2     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_3_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 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 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6.3     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 ,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 、报价最低的、 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7   报告违法行为

7.1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 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评审标准

 

一、价格评分标准10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1

投标报价

1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合计

10

 

 

二、商务评分标准20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1

同类项目业绩

10

同类项目业绩是指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同本项目规模及类型相似的业绩。每提供一份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10分。

注: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复印件。

2

证书

5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证书(认证范围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或证明文件得1分,最多5分,未提供不得分。

3

档案加工软件功能

4

投标人具有独立研发能力,且提供档案数字化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4

节能、环保

1

提供相关的节能证明材料,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相关的环保证明材料,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合计

20

 

 

三、技术评分标准 70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1

人员安排及设备配置

10

技术人员配置、专用设备配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1.人员管理和分工架构介绍;

2.项目经理简历及相关资质证书(PMP及同类项目管理资质证书);

3.团队中其他人员介绍(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岗位培训证书”);

4.拟投入的专业设备介绍;

5.项目风险控制方案。

对于上述五个方面,投标人需作针对性的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如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设备照片等等),否则不得分;每项各占2分,分值设四档,即0分、0.5分、1.5分、2分档。

本大项满分条件:人员情况介绍详实且与本项目匹配度高、拟投入设备满足采购需求且风控方案详实合理得10分,各分项视情况按4档分值调整

2

总体技术方案

20

能够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准确的总体技术方案,根据响应方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前瞻性、完整性、合理性进行打分。

完全符合项目需求和招标文件要求,总体技术方案规划科学合理、构思严谨,得20分;

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和招标文件要求,总体技术方案规划基本合理、构思基本严谨,得15分;

方案有针对性但过于简单,得10分;

方案内容偏离技术需求过大,得5分;

未提供不得分。

3

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方案

25

加工方案完整,数字化加工流程、安全保密措施、工作场景设计到位, 充分考虑到本项目人事档案数字化的特点,按照相关业务标准规范开展数字化加工,满足上线要求,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业务“一点受理,多点服务”的统一、标准、规范管理服务,得25分;

加工方案比较完整,数字化加工流程、安全保密措施、工作场景设计比较到位,考虑到本项目人事档案数字化的特点,得20分;

加工方案比较完整,数字化加工流程、安全保密措施、工作场景设计有所到位,部分考虑到本项目人事档案数字化的特点,得15分;

有加工方案,有数字化加工流程、安全保密措施、工作场景设计, 考虑到本项目人事档案数字化的特点,得10分;

只提供了简单的方案,得5分;

方案内容偏离技术需求过大,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4

售后服务能力与保障措施

7

售后服务保障措施设计详实且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

售后服务保障措施设计大体贴合采购需求,可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

售后服务保障措施设计过于简单,得1分;

售后服务保障措施设计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5

质保期与质保能力

3

质保期满足基本要求,并有能力和证据表明可以提供长期质保服务,得3分;

质保期满足基本要求,但没有能力和证据表明可以提供长期质保服务,得1分;

质保期不能满足基本要求,且没有能力和证据表明可以提供长期质保服务,得0分。

6

项目验收方案

5

验收方案计划完善细致可行,措施得力,流程规范明确,思路清晰:

完全符合项目需求和招标文件要求,验收方案计划科学合理、构思严谨,得5分;

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和招标文件要求,验收方案计划基本合理、构思基本严谨,得4分;

验收方案计划有针对性但过于简单,得3分;

验收方案计划内容偏离需求过大,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合计

70

 

总计

100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 采购标的

************服务中心18000份人事档案和22000份归档材料的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要求:1、供应商负责提供档案数字化加工所需的全套专用档案数字化设备; 2、《关于加快推进区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发〔2012〕300号)要求,对人事档案和归档材料通过高速扫描仪将纸质档案分类扫描成电子档案,完成数字化加工。 3、完成数据迁移服务,确保数字化加工成果迁移至市级运行平台,并与“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信息系统”对接后正常运行。

二、 商务要求

2.1项目背景

为全面提升朝阳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规划和统一部署,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区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发[2012]30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京人社档发[2013]10号)、《关于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档发[2013]11号文)、《关于推进优化失业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人才字[2020]55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动了流动人员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

******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朝阳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的延续,是为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的平台联网运行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支撑,实现与其他业务及医保、社保等业务的信息共享和业务互动。

******服务中心18000份人事档案和22000份归档材料的数字化加工服务,建立人事档案信息数据库和人事档案材料影像库,并通过《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子系统》,将所有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共享,实现档案管理服务业务的统一、标准、规范,推进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两级管理、三级服务”管理服务新格局建设,形成“一点受理,多点服务,联网并行,标准规范”的现代化管理服务新模式。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服务中心的18000份人事档案和22000份归档材料的数字化加工成果进行数据迁移服务,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数据库和影像数据库迁移到市级“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子系统”。

2.2项目周期

本合同的服务期自签订合同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3服务内容

1)乙方提供档案数字化所需的全套专用档案数字化设备;

******服务中心的18000份人事档案和22000份归档材料的数字化加工服务、整理工作。具体内容为:对甲方新接收的实体档案进行整理,通过高速扫描仪将纸质档案分类扫描成电子档案,按照全市统一标准,录入档案中的数据,形成朝阳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据信息库和档案影像信息库,实现人事档案的科学、规范、现代化管理。

三、 工作内容和要求

1、工作内容

1)项目供应商需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标准规范”及采购人相关要求,在用户指定场所完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整理装订、数字化加工工作。

2)项目供应商需自行提供档案数字化影像扫描软件,利用先进可行的计算机及相关技术,通过完整严谨的加工流程,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整理装订和数字化加工,档案材料影像文件应与档案材料相对应,确保清晰、准确、完整。档案材料影像文件采用标准JPEG图像格式存储,并按照档案材料分类要求,形成档案影像数据库,影像标准应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3)项目供应商需自行提供档案数据采集软件,完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74项档案信息采集工作,采集档案基础信息、亲属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工作履历信息、特殊工种信息、职称技能信息、违法违纪信息、档案转接信息和特殊人群标识信息等,并按照档案材料分类要求,形成档案信息数据库,并确保上述信息准确、完整。

4)项目供应商应确保档案数字化加工成果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标准规范”要求,并配合平台运维单位做好数字化成果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子系统》的对接工作。

5)项目供应商需免费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所需的软硬件设备。

6)项目供应商需免费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加工整理所需的耗材。

2、项目实施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

3、项目组织要求

******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顺利完成。

4、项目安全要求

项目供应商应制定恰当的措施,确保档案安全和档案信息保密。

5、服务方式要求

项目供应商提供现场服务。

6、遵守标准规范的要求

(1)技术标准规范

1)      GB/T 22239-2008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2)      DB11/T 494.1~11-2007 人才服务规范

3)      DB11/T 765.1~4-2010 档案数字化规范

4)      DA/T1-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5)      DA/T31-2005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6)      DA/T18 档案著录规则

7)      DA/T22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8)      GB/T 2260-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9)      GB/T4754-200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10)  GB 11714-1997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11)  GB/T 112402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12)  GB 11643-1999     公民身份证号码

13)  GB/T4658         学历代码

14)  GB/T8561         专业技术职称代码

15)  GB/T 19253-2003   信息技术数据元值的格式表示法

16)  GB/T 17235.1-1998 信息技术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及编码第1部分:要求和指南

17)  GB/T 17235.2-1998 信息技术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及编码第2部分:一致性测试

(2)业务标准规范

1)       《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2)       《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规范》

3)       《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据信息规范》

4)       《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影像信息规范》

5)       《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生产规范》

6)       《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安全规范》

7、验收工作

项目工作完成后,采购人依******服务中心相关要求,对项目工作组织验收。

项目供应商应承诺完全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及要求,如果不能顺利通过验收,采购人有权追究项目供应商责任,包括处以经济赔偿并追加罚款。

8、验收标准:

在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2025年朝阳区18000份人事档案和22000份归档材料的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后,甲方对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进行抽检,抽验标准如下:

实体档案:实体档案:抽检1800份,抽检比例10%;

归档材料:抽检2200份,抽检比例10%;

影像信息:抽检900份,抽检比例 5%;

数据信息:抽检900份,抽检比例 5%;

甲方针对档案、影像、数据进行核实验收,如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及时交付供应商进行整改,供应商应在收到甲方整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解决相关问题,并修正合格。

如甲方在后续调取、使用数字档案时发现问题,供应商应当无偿予以重做。

9、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供应商应对档案数字化加工成果提供不低于三年的质保期。项目供应商应建立必要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满足采购人需要的售后服务。同时,项目供应商应为采购人今后的运行提供有效的建议。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合同书

 

******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中所需******服务中心18000份人事档案和22000份归档材料的数字化加工服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项目概述

1.1项目背景

为全面提升朝阳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规划和统一部署,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区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发[2012]30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京人社档发[2013]10号)、《关于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档发[2013]11号文)、《关于推进优化失业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人才字[2020]55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动了流动人员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

******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朝阳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的延续,是为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的平台联网运行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支撑,实现与其他业务及医保、社保等业务的信息共享和业务互动。

******服务中心18000份人事档案和22000份归档材料的数字化加工服务 ,建立人事档案信息数据库和人事档案材料影像库,并通过《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子系统》,将所有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共享,实现档案管理服务业务的统一、标准、规范,推进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两级管理、三级服务”管理服务新格局建设,形成“一点受理,多点服务,联网并行,标准规范”的现代化管理服务新模式。

******服务中心的18000份人事档案和22000份归档材料的数字化加工服务,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数据库和影像数据库迁移到市级“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子系统”。

 

1.2项目周期

本合同的服务期自签订合同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3服务内容

1)乙方提供档案数字化所需的全套专用档案数字化设备;

******服务中心18000份人事档案和22000份归档材料的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要求:1、供应商负责提供档案数字化加工所需的全套专用档案数字化设备; 2、《关于加快推进区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发〔2012〕300号)要求,对人事档案和归档材料通过高速扫描仪将纸质档案分类扫描成电子档案,完成数字化加工。 3、完成数据迁移服务,确保数字化加工成果迁移至市级运行平台,并与“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信息系统”对接后正常运行。

 

2.     双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相应办公环境,满足乙方设备的用电需求;

2)      甲方负责指定专人检查监督乙方的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并负责与乙方的协调和沟通;

3)      甲方负责保护乙方经过登记确认的硬件设备的安全;

4)      甲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2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对其在甲方工作的人员进行管理,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      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第1.2款约定的周期内,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完成第1.3款约定的全部服务工作;

3)      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的费用全部自理;

4)      乙方负责指定专人作为服务工作的联络人,负责与甲方的协调与沟通;

5)      乙方服务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服务工作的质量,受理用户投诉;

6)      乙方负责借出档案的保管和安全,不得损毁、丢失;

7)      乙方负责自身工作区域内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等管理工作,不得允许第三方无关人员进入乙方的工作区域。

8)      乙方有义务确保其在工作过程中使用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标准的要求、软件系统应为正版,其他产品应选择信用良好供应商的产品。

 

3.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3.1服务费用

按照每份档案数字化服务费用单价为人民币元,每份新归档材料数字化服务费用单价为人民币元;但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人事档案的数字化加工、整理工作的服务费用的总金额不超过“2025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总中标金额,即本合同服务费用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3.2付款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一期款,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乙方在完成合同项下70%的服务内容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二期款,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乙方在完成合同项下100%的服务内容后待甲方验收合格后于2025年     日前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10日内,按实际金额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且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3.3验收标准

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2025年朝阳区18000份人事档案和22000份归档材料的数字化加工服务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进行抽检,抽验标准如下:

实体档案:实体档案:抽检1800份,抽检比例10%;

归档材料:抽检2200份,抽检比例10%;

影像信息:抽检900份,抽检比例 5%;

数据信息:抽检900份,抽检比例 5%;

甲方针对档案、影像、数据进行核实验收,如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及时交付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整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解决相关问题,并修正合格。

如甲方在后续调取、使用数字档案时发现问题,乙方应当无偿予以重做。

3.4付款方式

甲方采用转账******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行号

 

开户行

 

账号

 

乙方应确保上述账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如乙方变更上述账户信息,应于甲方付款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导致甲方未能成功付款的,乙方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合同变更

4.1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面对合同进行变更。所有合同变更均以《合同变更单》的形式,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4.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需求变更、执行计划调整等原因均可产生合同变更。合同变更的提出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变更申请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变更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否则视为许可。但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对可能导致工作期限延长的事项进行变更。

4.3乙方应及时根据甲方提出的需求变化,修改实施方案,并提交甲方确认。

4.4乙方本着双方友好合作的原则,对于小范围的需求变更所引起的工作量增加,不再收取费用。需求有较大调整的,甲方可与乙方进一步协商。

4.5变更需求后,经双方确认可写入《合同变更单》,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5.     保密条款

5.1乙方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甲方提供的业务信息、各种数据、业务流程、规章制度以及其他与甲方相关的信息及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在工作完成之后,乙方应当在甲方的监督下清除甲方提供的全部信息、数据。

5.2甲方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乙方提供的所有软件、文档及合同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5.3双方对于其工作人员违反本保密条款造成的后果承担本条约定的责任。

5.4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效力不因合同效力的终止而终止。

 

6.     违约责任

6.1由于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第1.3条工作的(变更情况除外),由乙方承担责任。每延迟一周,甲方按本阶段应付款的2‰扣除乙方的服务费,最高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和社会损失。

6.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变更情况除外),由甲方承担责任。每延迟一周,甲方按本阶段应付款的2‰支付乙方损失费,最高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6.3乙方须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方指控甲方存在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由造成的一切经济和社会损失。

6.4由于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实体档案的丢失、损毁的情况,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赔偿。不因合同的终止、撤销、解除或履行期限届满而失效,且项目验收合格并不表明项目履行过程中不存在档案丢失的情况,如发现存在档案丢失的情况,即便项目验收合格,也不能免除此项违约责任。

7.     合同解除

除第6.1条约定外,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2.2条或第5条约定内容或乙方未能如期按投标文件要求完成项目内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付合同价款,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法院起诉。

9.     合同生效

9.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加工服务验收合格之日效力终止。

9.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朝阳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份,招标公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知识产权

无论本合同是否到期,甲方均享有本合同软件的使用权。乙方享有本合同软件的知识产权。

11.            其它

11.1本合同的附件、补充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可另立补充文件解决。

11.3项目验收合格后,新增档案的整理与数字化服务工作双方另行签订服务合同。

12.            合同附件

 

(以下签署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签署页)

 

 

******服务中心

(盖章)

 

乙方:

 

负责人/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电话:  传真:

电话:传真:

******银行:

******银行:

帐  号:

帐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地  址: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

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 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 “实质性格式 ”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  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  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未标记 “实质性格式 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 ,可由供应商自行编  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

项 目 /包

 

 

 

 

 

 

 

 

 

 

 

供应商名称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 ,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或使用事 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 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除外);

(七)与我单位存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法 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 ,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 填写):

 

序号

单位名称

相互关系

1

 

 

2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 ,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 ”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2-1  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

说明:

( 1 )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无须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当供应商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时,仍应提供上述证明文件 ,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2 )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 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或要求供应商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声明函》 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 。联合体参与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2 )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 ,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 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 “标的名 ”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 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 、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 、提供服 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5)温馨提示 :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 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 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


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 号)等 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2-1-1  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2020﹞ 46  号 )的规定 ,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 ;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 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 ,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 1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 ;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 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 ,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 ,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 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2020﹞ 46  号 )的规定 ,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 :服务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 ;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 万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 ;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 ,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 ,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 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的规定 ,本单位(请进行选择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2-1-2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说明:

如本项目(包)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

( 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否则响应无效

( 2 )当同时符合下列情形时 ,响应文件还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否则响应无效

A. 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 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

B. 供应商通过分包方式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要求的。


拟分包情况说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                      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包(填写包号)的磋商。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               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               次分包。

序 号

分包承担 主体名称

分包承担 主体类型 (选择)

 

资质等级

拟分包  合同内容

拟分包

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占该采购包

合同金额的

比例(%)

 

1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其他

 

 

 

 

 

2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其他

 

 

 

 

 

 

 

 

 

 

 

合计: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注:

( 1)当供应商属于本部分说明中第( 1 )类情形 ,如未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或提 供了《拟分包情况说明》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其响应无效

( 2 )当供应商属于本部分说明中第( 2 )类情形 ,如未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或提 供了《拟分包情况说明》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其响应无效

(3)如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 则响应无效


分包意向协议

甲方(供应商):          

乙方(拟分包单位):          

甲方承诺,一旦在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           采购项目 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

1.分包内容:         

2.分包金额:          ,该金额占该采购包合同金额的比例           %。 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成交,本协议自动终 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注:

( 1)当供应商属于本部分说明中第( 2 )类情形,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其他情 无须提供;

( 2 )供应商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响 应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 ,否则响应无效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3-1  联合协议(如有)

联合协议

                                            (项目名称)              包采购项目的磋商

事宜 ,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 ,达成如下协议:

一、               牵头,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磋

商工作。

二、 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 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 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出 具《授权委托书》。

四、 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

五、 ______负责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六、 ______负责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七、 ______负责_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八、 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 体成员分别列明):

( 1 )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

( 2 )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

( ? )            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 、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          元。

九、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 其他约定(如有):______。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 动终止。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章:                             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章:          

 

 

日期:              

 

 

 

 

 

注:

1. 如本项目(包)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时,须提供《联合协议》原件,否则响应无效

2. 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4 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

 

 


5   响应书(实质性格式)

 

响应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 进行磋商。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

( 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

( 2 )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 ,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 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成交 ,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性磋商 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6   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 ,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提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 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 ,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7   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供应商名称

报价

大写

小写

 

 

 

 

注:

 1.此表中 ,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 中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8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分项名称

单价(元)

数量

合价(元)

备注/说明

1

18000份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18000份

 

 

2

22000份归档材料数字化加工服务

 

22000份

 

 

3

 

 

 

 

总价(元)

 

 

 

 

注: 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2.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

3.制造商规模列应填写“大型 ”、“ 中型 ”、“小型 ”、“微 ”或 “其他 ”,且不应与《中  小企业声明函》或《拟分包情况说明》中内容矛盾。制造商所属性别请填写“男 ”或“女 ”, 指拥有制造商 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性别 ;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   是多人合计计算。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外商单独投资 ”、“外商部分投资 ”或“ 内资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9   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竞争性磋商 文件条目号 (页码)

竞争性磋商文 件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响应无效):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 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响应无效;对合同条款 中的所有要求 ,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 ,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注: “偏离情况 ”列应据实填写 “正偏离 ”或 “负偏离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10   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竞争性磋商

文件条目号

(页码)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注:

1.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 ,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 ,均视作 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 内容为空白的 响应无效

2. “偏离情况 ”列应据实填写 “无偏离 、“正偏离 ”或 “负偏离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1-1 供应商信息采集表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所属性别

外商投资类型

 

 

 

 

 

 

 

 

 

 

 

 

注: 1.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则应填写联合体各成员信息。

2.供应商所属性别请填写“男 ”或“女 ”,指拥有供应商 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性 ;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合计计算。

3.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外商单独投资 、“外商部分投资 ”或“ 内资 ”。


12   最后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

 

最后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最后报价

其他 声明

大写

小写

 

 

 

 

 

 

 

 

 

注: 1.此表中 ,每包的最后报价应和《最后分项报价表》 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3.此表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后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13   最后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分项名称

单价(元)

数量

合价(元)

备注/说明

1

18000份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18000份

 

 

2

22000份归档材料数字化加工服务

 

22000份

 

 

3

 

 

 

 

总价(元)

 

 

 

 

 

注: 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2.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

3.此表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后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

4.制造商规模列应填写“大型 ”、“ 中型 ”、“小型 ”、“微型 ”或 “其他 ”,且不应与《中  小企业声明函》或《拟分包情况说明》中内容矛盾。制造商所属性别请填写“男 ”或“女 ”, 指拥有制造商 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性别 ;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   是多人合计计算。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外商单独投资 ”、“外商部分投资 ”或“ 内资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14   最后报价构成表(如有,磋商后提交)

14-1 最终报价中分包情况说明

序号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

(选择)

拟分包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1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其他

 

 

2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其他

 

 

 

 

 

合计

 

14-2 联合体最终报价情况说明

序号

联合体成员名称

联合体成员类型

(选择)

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1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其他

 

 

2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其他

 

 

 

 

 

合计

 

 

 

注:

1. 如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则必须选择一种表格填报 ,否则应无效 2.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3.此表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后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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