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儿童电子支气管内窥镜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医院儿童电子支气管内窥镜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dzb-f-2025-156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600000.00元
五、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时间: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医院官网》上同时发布。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25年07月22日
2、评审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会议室
3、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成员:连建学(组长)、杨诚谊、贺兵兵(业主代表)。
七、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道南西路锦远商贸城a座乙排7号
成交金额:598000.00元
成交内容:1条儿童电子支气管内窥镜(品牌及型号:奥林巴斯bf-xp290)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质保期:3年
八、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医院现有的内窥镜图像处理装置主机系统品牌为奥林巴斯,生产型号为cv-290,拟采购一条儿童电子支气管内窥镜,要求能与主机系统配套使用,其他品牌内窥镜均无法与现有主机系统配套使用。
九、成交结果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医院官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
十、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50%收取,收取代理服务费:4485.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36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a03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9-
******电子邮箱:
******2025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