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博白县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有限公司编制的《博白县******有限公司出具的《博白县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公共基础照明项目实施方案评估报告》文本及其他相关材料,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博白县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公共基础照明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
二、项目名称:博白县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公共基础照明项目。
三、项目代码:?2507-450923-04-01-901570。
******有限公司。
五、建设地址:涉及27个乡镇的82个村屯,照明路灯主要设置在村屯点的内部交通路段。涉及具体乡镇包括:博白镇、大坝镇、大垌镇、东平镇、顿谷镇、凤山镇、黄凌镇、径口镇、浪平镇、菱角镇、龙潭镇、那卜镇、那林镇、宁潭镇、三滩镇、沙陂镇、沙河镇、双旺镇、水鸣镇、松旺镇、旺茂镇、文地镇、新田镇、亚山镇、英桥镇、永安镇、江宁镇。
六、建设性质:新建。
七、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1835套太阳能路灯,主要设置在村屯点的内部交通路段。太阳能路灯为单火灯型,包括灯杆、灯具、太阳能电池组件以及配套基础,灯杆高6米,LED光源为60W。建设内容包括照明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八、原则同意项目提出的建设方案、环保措施、节能措施、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九、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728.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5.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9万元,基本预备费53.96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十、招投标方案:本项目招标的具体规定,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审批部门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十一、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十二、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土地规划要求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方案。项目可研批复不作为项目可开工建设的依据,如涉及用地手续需依法依规办理有关用地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三、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按期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报送项目进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