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制盐分公司锂电叉车采购项目的询比公告(第二轮)
本次采购以公开询比的方式开展,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情况
1、寻源项目名称:普洱制盐分公司锂电叉车采购
2、寻源项目编号:SRC******67
3、标的信息:
标段名称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品类 | 备注 |
ByItem | 锂电叉车 | 在满足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要求、设备性能配置及供货范围等要求前提下,具体按各供应商所报品牌的型号填列。 | 台 | 2.00 | 待分类 | 技术参数详见附件普洱制盐分公司锂电叉车采购文件“第二章普洱制盐分公司锂电叉车采购技术参数与技术要求”。 |
4、应标方式:
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版本65以上;IE浏览器11.0及以上(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5、有效报价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9-01 15:00: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预留至少1天时间进行线上报价,勿在最后。投标截止日期前,已报价内容可修改。报价截止后,系统关闭将无法再接收和修改。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查询报告(查询时间要求:收到邀请函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一日期;加盖公章),三年内无失信惩戒或失信被执行记录;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实施市场禁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
四、合同关键条款: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符合现行有效相关标准要求。乙方必须随货提供所供物资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材质证明资料等,满足规格型号、材质及锂电叉车采购技术参数与技术要求,与规格型号、材质不符或不满足锂电叉车采购技术参数与技术要求或交付后不能使用的,由乙方负责免费退换货处理。(2)质保期为整车不低于1年,电池不低于5年或1万小时。 (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5个日历日内交货;送至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磨黑镇普洱制盐分公司指定仓库落地交货。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乙方开具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并经验票无误后30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甲方不贴息)。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到甲方指定仓库前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在交付使用前出现的任何问题概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方式:详见“第二章普洱制盐分公司锂电叉车采购技术参数与技术要求”。
(六)违约责任:甲方不对乙方提供的货物的商标、专利等是否侵犯他人的权利负责,如因乙方提供货物引发争议或违法导致甲方受损的,乙方应赔偿。乙方严格按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按质按量地为甲方供货,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一)乙方负责退换货;(二)乙方交货期每逾期一天,甲方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5%作为逾期违约金,该部分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逾期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或减轻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疫情、暴雨、暴雪、洪水、地震、战争、暴乱或其他灾难等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72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经核实、确认后,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请贵公司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在平台进行报价并将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须按“第三章 报价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并盖公章)作为附件上传至平台,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 月10日15时00分前。
六、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
评价方法: 最低报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程序: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多次报价)
七、评审方式、评审程序及原则:
1、本项目采用询比价方式采购并以最低报价法评审。采购方根据本项目组建询价评审小组,对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通过资格和实质响应性审查后,询价评审小组根据报价情况按照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预算可控的前提下,根据申请人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完成评审后,询价评审工作组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询价结果报告。
2、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以昆明盐矿、普洱制盐分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供应商优先。
3、报价相同且同为合格供应商的情况下,供货时间早的优先。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昆明盐矿
联系人:王冠奇
联系电话:******
******办公室反映,电话 0871-******。
******有限公司昆明盐矿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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